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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求《江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 意见的公告
发布机构:江门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:2024-06-06 16:33
为加强我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,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,江门市公安局起草了《江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:
一、在评论区留言。
二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jmgafzzd@126.com。
三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,邮寄地址: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228号,邮编:529000。请在信封备注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立法征集意见”的字样。
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6日,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,积极提出宝贵意见。
附件:江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
江门市公安局
2024年6月6日
附件:广东江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 (征求意见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