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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南陵县发布关于“弋江镇党建广场周边上空区域范围内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禁止飞行”的通告

2024-01-16 10:04220南陵发布

2024年1月16日-17日,南陵县弋江镇将举行南陵二十四·癸卯兔年腊八节活动,为维护活动期间周边的空中安全,确保活动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我县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一、禁飞管制时段及地点:2024年1月16日16时至17日18时弋江镇党建广场周边上空区域范围内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禁止飞行。

二、禁飞管制期间,除活动方无人机、县融媒体中心(包括经审批的上级媒体)进行活动现场直播、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,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(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,航天模型等)飞行;禁止放风筝、气球和航拍行为。

三、管制期间,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,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。

四、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并查处。违反治安管理的,依法给予治安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特此通告


南陵县公安局

2024年1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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