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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6月16日至6月30日禁飞无人机

2024-06-16 09:54180乐都区公安局

关于禁止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

航空器飞行的通告

为维护乐都地区空域安全,保护公民人身、财产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近期在全区空域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进行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飞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管制区域和时段

管控区域:乐都区行政区域全境。

管控时段:202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。

二、管制对象

轻型和超轻型飞机(包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)、无人机、穿越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航空模型、空飘气球、系留气球、孔明灯等飞行高度低、速度慢、目标小的飞行器。

三、管控措施

(一)在上述管控时段,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一切“低慢小”飞行器飞行活动。新闻宣传、测绘、农林作业等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履行手续,按相关要求报备(需要报备请前往乐都区公安局治安大队)。

(二)管制期间,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,对违法违规飞行、施放的“低慢小”航空器采取管制措施,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;造成不良后果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(三)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,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。

  特此通告。



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6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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