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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普格县:2024年普格县彝族火把节期间部分区域禁止无人机飞行

2024-07-17 09:59590普格公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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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7月19日-22日,普格县将举办2024年普格县彝族火把节系列活动,为维护活动期间各活动现场及周边的空中安全,确保活动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我局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一、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


2024年7月19日19时至23时:普格县火把广场


2024年7月20日09时至23时:普格县火把广场


2024年7月21日09时至19时:普格县火把广场


2024年7月22日09时至19时:普格县螺髻山镇火把场、西洛镇火把场


以上活动时间和活动现场及周边空域内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禁止飞行。


二、禁飞类型


管控期间除经审核批准使用无人机外,禁止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(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航空模型、航天模型等)飞行;禁止放风筝、气球和航拍等行为。


三、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


管制期间,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,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。对于违规飞行行为,公安机关将一律采取现场反制措施,并依照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进行处罚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由此造成人身、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,相关责任主体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

特此通告


普格县公安局


2024年7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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