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

贵州江口:2024年11月24日部分区域无人机禁飞

2024-11-22 17:15280江口公安

江口县公安局

关于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

通     告


为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决定在以下区域内全天候禁止飞行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。现通告如下:


一、本通告所称“低慢小”航空器,是指飞行高度低、飞行速度慢、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。


二、禁飞范围:江口县双江街道两河口至坝盘蒋家湾赛道区域上空及方圆500米范围。


三、禁飞区域内,对未经批准私自飞行航空器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收缴飞行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。


四、2024年11月24日,在上述区域内禁止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飞行、施放,但经公安机关依法批准用于航拍、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除外。


江口县公安局


2024年11月21日


举报
收藏 0
打赏 0
评论 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