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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郎溪县姚村发布禁飞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的通告

2023-12-21 11:31190郎溪融媒

为保障“徽煌之路·逐梦江淮”安徽省全民健身徒步大会郎溪站暨安徽·郎溪第九届半程马拉松比赛活动期间空域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、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决定在活动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一、禁飞时间:2023年12月24日7时至12时


二、禁飞区域:郎溪县姚村镇全域


三、禁飞类型:本通告所称的“低慢小”飞行器是指飞行高度1000米以下、飞行速度小于200千米/小时、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以下的航空器,包括: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空飘气球、系留气球等14种,其中无人机属重点管控对象。


四、在临时管制期间,除经公安机关批准需要使用的飞行器外,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飞行器。


五、禁飞期间,请各单位及广大居民、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,杜绝违法违规行为。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,同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特此通告。

郎溪县公安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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