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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3宁波马拉松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

2023-12-26 16:16280宁波发布
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宁波马拉松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


为确保2023宁波马拉松顺利举办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《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市政府决定在特定时段部分区域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一、管控对象

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、飞艇、航空模型等,执行军事、海关、警察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。


二、管控时段及区域

2023年12月31日零时至12月31日16时,江北区庄桥街道、洪塘街道、前江街道和慈城街道行政区域范围。


三、管控措施


(一)无人驾驶航空器不得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起降、飞行和施放。若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、应急救援、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,需要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起降、飞行的,应依法经军队、民航飞行管制部门批准,并报公安机关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

(二)管控期间,全市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应主动配合民航、公安等部门做好实名登记和管理工作,严格遵守各项规定,杜绝违规飞行。市级民航、公安、体育等相关部门,要按职责分工,加强日常监督检查,切实落实监管责任。


(三)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依规予以查处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(四)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,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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