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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南城:​“校具杯”中国江西龙舟大赛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

2024-06-28 11:17480南城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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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南城县“校具杯”中国江西龙舟大赛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


2024年6月28日至29日,2024年南城县“校具杯”中国江西龙舟大赛将在南城县盱江河段(河东大桥—太平桥)举行,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安全,确保活动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、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、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,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一、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


2024年6月28日7时至12时止;29日9时至12时止,对南城县盱江河段(河东大桥—太平桥)及周边500米范围内,进行临时管制。


“校具杯”龙舟竞赛活动禁飞区

  ▲上图红框内为安保期间“低慢小”飞行器禁飞区域


二、禁飞类型


禁飞管制期间,除经南城县公安局审批的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、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,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(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,航天模型等)飞行;禁止放风筝、气球,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。


三、严格履行报备手续


向南城县公安局进行飞行报备审批,应提供无人机机型、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。


四、依法严打违规飞行


管控期间,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,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,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,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,对违反治安管理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

特此通告。


南城县公安局

2024年6月27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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