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文化抚州、梦想之舟”2023抚州跨年演唱会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
2023年12月31日我市将举行“文化抚州、梦想之舟”2023抚州跨年演唱会活动,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安全,确保活动顺利进行,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、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
2023年12月31日12时至12月31日24时止,对抚州市临川区仙盖山景区区域进行临时管制。
二、禁飞类型
禁飞管制期间,除组委会同意、市公安局审批的表演、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、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,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(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,航天模型等)飞行;禁止放风筝、气球,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。
三、严格履行报备手续
经组委会同意可以飞行的无人机及飞手,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审批,报备应提供无人机机型、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。
四、依法严打违规飞行
管控期间,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,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,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,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,对违反治安管理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特此通告。
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 2023年12月23日